预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文件规定,四、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
预览:小微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增值税制度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损益。 【举例】A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第1季度销售货物取得含税价款100000元,则A企业3月31日的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1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97087 应交税费......
预览:【例题】某文化活动馆属于加计抵减行业,2019年10月不含税销售额为300万元,当月购买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票,不含税价为40万元,除此外无其他抵扣,上月增值税留抵6万元。 则当月应缴纳增值税6.8万元(300×6%-40×13%-6) 扣除加计抵扣,实际应缴纳增值税6.02万元(6.8-40×13%×15%) 其会计处理如下: ①取得收入: 借:银行......
预览:《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明确: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计算公式如下: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5%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
预览: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起,进口货物原适用16%增值税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增值税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提示:该税率同样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预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法[2018]226号)》: 一、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不再参照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法发[1996]30号)第一条规定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二、......
预览:对符合规定的研发机构(包括内资研发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以下简称“研发机构”)采购的国产设备,按规定实行全额退还增值税。 研发机构已退税的国产设备,自增值税发票开具之日起3年内,设备所有权转移或移作他用的,研发机构须按照下列计算公式,向主管国税机关补缴已退税款。 应补税款=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金额×(设备折余价值÷设备原值)×增值税适用税率 设备折余价值=......
预览: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第二条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
预览:某小规模纳税人按季度申报缴纳增值税,征收率为3%,2017年7月取得提供服务收入含税销售额为20600元,8月提供餐饮服务收入为41200元,9月提供餐饮服务收入为30900元。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1.7月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206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600 注:月末不需要计提......
预览: 单用途卡和多用途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第三点第四条规定“单用途卡,销售方与售卡方不是同一个纳税人的,销售方在收到售卡方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售卡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四条第四点规定“特约商户收到支付机构结算的销售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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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览: 某小规模纳税人按季度申报缴纳增值税,征收率为3%,2017年7月取得提供服务收入含税销售额为20600元,8月提供餐饮服务收入为41200元,9月提供餐饮服务收入为30900元。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1.7月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206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600 ......
预览: 企业在经营活动过程中,存在一些闲置资金,为使资产保值增值,将这些资金对外投资,在投资时将对外汇、有价证券等金融商品进行买卖以获取价差收入,相关增值税应该如何处理呢? 一、金融商品转让 金融商品主要指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各种金融衍生品,其中,有价证券主要指股票、债券。......
预览: 印制要求不同: 根据新的《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发票使用人不同: 增值税专用......
预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4号)规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6年5月1日以后已发生并处理的事项,不再作调整;未处理的,按......
预览: “为什么增值税没有出现在利润表中,企业实实在在支付了增值税,难道不是成本的一部分吗?增值税不影响利润吗?”这个问题初一看,觉得很小儿科,细细一想,发现解答清楚并不容易。因为增值税的表现与观感有太大的反差,甚至可以说,增值税是一个带有“欺骗性”的税种。 一、增值税的设计带有“欺骗性” 增值税设计时,名......
预览: 道路通行服务(包括过路费、过桥费、过闸费等)等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规定,2016年5月1日至7月31日,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
预览: 公益性捐赠是指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盈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目前国家通过税收优惠的形式鼓励开展公益性捐赠。对于一些特定的公益性捐赠,税收上既允许捐赠支出全额扣除,又允许捐赠货物免缴增值税。但是,对于这些特定的公益性捐赠,选择免缴增值税并不划算。 比如,甲公司属于某县一家设备生产企业,......
预览: 问题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实施后,纳税人销售文件中规定的调整为3%征收率的货物,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
预览:供货单位在邮寄发票过程中将发票丢失,但是供货单位已经按照销项税额申报,我单位是否可以依据对方国税局开具的丢失申报证明进行抵扣?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规定: 三、简化丢失专用发票的处理流程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