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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3562  日期:2015-03-29


  销售折让的概念

  销售折让指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或订单的金额大,去掉零头(如:1000023.00RMB 买家要求23元去掉)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

  实际发生销售折让时,冲减企业的销售收入。

  折让和折扣的最好区别就是是否开票!

  比如:A向B出售1000元(不含税)的商品,开出发票是1000+17%*1000=1170元,17%*1000=170元

  B认为A的商品不满意,提出折让10%,那么开出的红字发票就是折让发票,包括100+17%*100=117元,17%*100=17元!A就少收B117元,并17元是增值税收!

  上面第一种情况,如果未开票,完全就是折扣处理!第二种情况,其实就是隔月做折扣处理,还有就是,如果此企业不和我们做生意,怎么会有未来发生业务发生呢?

  销售折让的核算

  销售折让是指由于商品的质量、规格等不符合要求,销售单位同意在商品价格上给予的减让。在核算时,由于销售折让不具备费用的属性,因此,应当将其作为收入的抵减数处理。

  分录如下:

  【例】甲公司2007年7月18日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发票注明的售价为40000元,增值税为6800元,该批产品的成本为35000元。货到后买方发现商品质量与合同要求不一致,要求给予价款5%的折让,甲公司同意折让。为此甲公司所做的会计分录为:

  7月18日销售实现时:

  借:应收账款 46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8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35000

  贷:库存商品 35000

  发生销售折让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 2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

  贷:应收账款 2340

  实际收款时:

  借:银行存款 44460

  贷:应收账款 44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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