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折让的概念
销售折让指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或订单的金额大,去掉零头(如:1000023.00RMB 买家要求23元去掉)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
实际发生销售折让时,冲减企业的销售收入。
折让和折扣的最好区别就是是否开票!
比如:A向B出售1000元(不含税)的商品,开出发票是1000+17%*1000=1170元,17%*1000=170元
B认为A的商品不满意,提出折让10%,那么开出的红字发票就是折让发票,包括100+17%*100=117元,17%*100=17元!A就少收B117元,并17元是增值税收!
上面第一种情况,如果未开票,完全就是折扣处理!第二种情况,其实就是隔月做折扣处理,还有就是,如果此企业不和我们做生意,怎么会有未来发生业务发生呢?
销售折让的核算
销售折让是指由于商品的质量、规格等不符合要求,销售单位同意在商品价格上给予的减让。在核算时,由于销售折让不具备费用的属性,因此,应当将其作为收入的抵减数处理。
分录如下:
【例】甲公司2007年7月18日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发票注明的售价为40000元,增值税为6800元,该批产品的成本为35000元。货到后买方发现商品质量与合同要求不一致,要求给予价款5%的折让,甲公司同意折让。为此甲公司所做的会计分录为:
7月18日销售实现时:
借:应收账款 46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8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35000
贷:库存商品 35000
发生销售折让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 2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
贷:应收账款 2340
实际收款时:
借:银行存款 44460
贷:应收账款 44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