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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法规文号:财税〔2016〕136号
发文单位: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日期:2016-12-13
生效日期:2017-01-01
失效日期:2017-12-31
效力级别:规范性文件
阅读次数: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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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自2018年1月1日起,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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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决非一成不变的,相反地,正如天空和海洋因风浪而起变化一样,法律也因状况和时运而变化。-- 黑格尔 [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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