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税收
课题
资料
税法
实务
•税收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税法
法规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
法规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日期:2011-09-14
生效日期:2011-10-01
效力级别:规范性文件
阅读次数:3035
下载
内容简介: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查看更多与
增值税抵扣
相关的法规
法律是人类为了共同利益,由人类智慧遵循人类经验所做出的最后成果。——强森
友情链接: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财政部
那片天
赞助
•
关于
©2013-2024
|
鲁ICP备10025814号